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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求助请求协调在京消费欺诈及侮辱案处理

编号:2025121823300578027

姓名

蔡静顗

留言时间

2025-12-18 23:30:05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一位台湾同胞,现就本人在北京遭遇涉嫌消费欺诈,且后续行政维权未能触及问题核心一事,恳请贵办予以关注与协调。 一、 事件核心:涉嫌欺诈与网络暴力 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在“北京弘翊轩古装旅拍”消费。核心争议在于:店员口头承诺“披风押金可退”,但其自行开具的押金单却在“押金方式”栏明确登记“4件披风”,金额处仅模糊手写“+200”。归还时,商家单方面改口称为“租金”不退。该行为涉嫌利用模糊单据误导消费,已非普通纠纷。 纠纷后,商家更在“大众点评”、“小红书”等平台对本人进行公开侮辱(如称“白嫖党”)与威胁,已构成网络暴力。 二、 维权困境:行政程序“只调不查”,回避违法实质 1. 报警仅解决个案:事发后报警,警方现场调解“各退一步”,商家退还100元。此结果仅处理了当场冲突。 2. 12345回复未查处违法行为:本人随即通过北京市“12345”平台正式投诉,要求查处涉嫌价格欺诈的经营行为。然而,东城区商务局2025年12月18日回复,仅确认了上述退款结果,对“单据是否涉嫌欺诈”、“经营中侮辱消费者”等核心举报内容未展开任何调查,仅建议“固定证据”等。这属于“只调不查”,本人已依法给出 “不满意” 评价。 3. 台胞维权实难:作为身在台湾的消费者,在面临需跨部门调查、取证的复杂行政程序时,深感孤立与无力,难以凭个人推动对违法行为的实质查处。 三、 具体恳请 现恳请贵办,基于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职责,予以协调: 1. 请求督办与转介:关注本人在“12345”平台投诉的重新办理进程,并协调将该案核心——商家涉嫌价格欺诈及在经营中侮辱消费者——移交至有执法权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立案调查。 2. 请求沟通协助:协助建立与办案部门的有效沟通渠道,以便本人提供全部证据,确保案件得到实质审查。 相信保障台胞享有公正、有效的维权渠道,是北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感谢您的宝贵时间与协助! 此致 敬礼!! 台胞:蔡靜顗 联系方式:[您的电子邮箱- luckyhappy0323@gmail.com] / [台湾手机号-+886-98739231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12-19 17:40:53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依法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如协商调解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法律援助,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