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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在北京摇号的家庭成员问题

编号:2024080116493395819

姓名

杨立琮

留言时间

2024-08-01 16:49:33

留言内容

我是台湾人,在北京工作十年,个人摇号4年,现希望转为家庭摇号。我去年和大连女孩结了婚。但却不能进行家庭摇号,原因是她不是北京人或台湾人,这很不合情理,也对我在北京工作和发展非常不便。请问该如何解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08-02 15:24:14

回复内容

您好,无论是家庭主申请人还是其他家庭申请人,都需要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身份证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鉴于您的情况,如您爱人满足在京缴纳社保和个税五年的条件,可以申请转为家庭摇号。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