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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协助落实高龄台属历史遗留私房紧急陈述求助信

编号:2026082514380740772

姓名

赵鹏

留言时间

2026-08-25 14:38:07

留言内容

关于请求协助落实高龄台属历史遗留私房“分类处置、纳入城市更新”政策的紧急陈述求助信 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西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家属代表:赵鹏,身份证号:110104198204082515,联系电话:18610333713。系高龄台属荆其芳之直系晚辈 房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廊下胡同16号。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西城区东廊下胡同16号拥有合法土地证私产房屋的家属代表赵鹏 我姥姥荆其芳(身份证号:110105192902141526)今年已97岁高龄,是在京台属(其亲属现居台湾)。老人目前因高龄患有严重疾病,正在医院长期住院接受治疗。针对近期新街口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依职责对该房屋进行的清查与沟通,我们全家高度重视,并始终抱着积极配合、拥护首都建设的诚恳态度。 为了保障97岁高龄重病台属荆其芳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并为这处承载全家四代人基本生存和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的特殊房屋寻求一条符合首都最新政策的合规出路,我们特依据北京市最新地方法规,提出本家属陈述申辩意见与紧急求助 一、 涉案房屋建于2008年以前,属于法定的核心区“历史遗留私产自住房” 涉案房屋位于西城区核心区,拥有合法的官方土地使用权证,性质属于台属合法私产。该房屋第三层翻建于2008年奥运会前,距今已有近20年历史。当时翻建完全是因为大杂院内住房极度困难、四代同堂几口人挤在一起无法生存,属于特定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历史遗留房屋。根据行政法“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原则,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核心区老百姓自住房,不应等同于近年来的恶意抢建、违建,应当给予定性历史尊重的空间。 二、 房屋系四代同堂唯一的根基,不具备物理搬迁与强制拆除的客观条件 东廊下胡同16号是我们全家四代同堂整整6口人在北京市实际居住了几十年的唯一自住房屋。除晚辈名下一处由于历史过户得来的极小面积房产(几十平米,在物理上根本无法容纳四代同堂共同居住,且我母亲无抚养和安置全家人的行政法律义务)外,姥姥荆其芳、晚辈赵鹏及配偶、孩子名下在全北京市大数据联网核查中100名下无任何第二套房产产权记录。同时,全家第四代的孩子就在这附近的西城区公办学校就近上学。该房屋在客观上维系着全家老少的基本生存和核心区的教育、医疗生命线。一旦发生房屋变动,5口人将无家可归,在医院病重的97岁台属老人将面临无法估量的人道主义风险,极易引发重大社会维稳事件。 三、 严格依据北京市2025年底396号最新政策,请求将房屋列入“B类分类处置流程” 我们非常坚决地拥护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核心区风貌保护和城市更新的宏观规划。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建委于2025年12月31日联合印发了重磅新政——《北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无手续建筑认定处理指导意见》(文号:京规自发〔2025〕396号文)。 该文件对历史无手续建筑明确开辟了“分类处置、稳妥审慎”的通道。文件第三条 和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于不符合直接现状认定的、建于2008年新《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历史遗留无手续建筑,由相关有权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后,纳入“B类:分类处置并纳入后续核心区城市更新流程”。 这证明,北京市级最新政策的立意,是为了核心区的社会平稳,对此类有土地证的历史老房给予保留并纳入后续城市更新的政策活路,而非简单一刀切地采取物理拆除。 针对基层执法大队口头提及的目前不便办理相关手续的客观情况,我们表示充分理解。但既然市规自委和住建委的396号文件现行有效(试行五年),作为最基层的执法机关,新街口街道办更应当切实履行396号文规定的分类调查职责,而不能单方面无视市里的城市更新特殊政策。 我方书面核心诉求如下: 基于涉台稳定压倒一切、核心区平稳更新的最高原则,我们全家正式向涉台统战部门及新街口街道办提出如下请求: 1. 依法对房屋历史时间节点进行“B类政策登记”:请求新街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停止单方面的拆除程序,严格按照2025年396号文之规定,将东廊下胡同16号作为“2008年前核心区历史遗留自住房”进行登记,依法向西城区人民政府及西城区规自委提请联合会商,将房屋正式纳入后续核心区城市更新的暂缓与保留流程。 2. 恳请台办娘家出面给予时间缓冲:鉴于目前全家精力全在医院陪护重病老人荆其芳的特殊情况,恳请台办向西城区政府及街道出具协调函,暂缓一切急迫的强制推进程序,给台属家庭合理的缓冲期,等安顿好老人病情,再行对接。 全家四代人由衷感谢组织长久以来的关怀,我们坚信党和政府会严格遵循市里最新出台的396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给予高龄台属家庭公正长远的保护! 此致 敬礼! 求助人家属代表(签字): 赵鹏 日期:2026年 8月25日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6-08-27 11:10:21

回复内容

您好,经与西城区新街口街道核实,来信中提及的荆其芳不在东廊下胡同所在社区居住,也未登记在台属台账上,建议您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情况,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