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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这份办理流程请收好

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来源:京彩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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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表示,《条例》坚持了原来《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台湾同胞在大陆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更好服务。

  @台湾同胞,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这份办理流程请收好

  

  杨红灿强调,我们一贯支持也非常欢迎台湾同胞到大陆通过设立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投资经商,这有助于加强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使台湾同胞共享国家的发展机遇。

  他介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文件。今年3月16日,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又将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开放行业从24项扩展到122项。开放地区扩展到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

  杨红灿在会上也提及,除了台湾同胞之外,按照CEPA协议规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也可以在内地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并逐步扩大施行区域和行业范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CEPA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要求,明确登记办法,优化服务措施,为港澳居民创办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条件,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得到稳步发展。这次《条例》也延续CEPA和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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