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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百问102:台胞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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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胞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现场办理。

  (1)网上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

  (2)现场办理。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办理的:提供台胞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北京居住证(与办理时使用证件一致)。

  b. 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台胞证原件。

  c. 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台胞证原件。

  现场办理,可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地址详情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搜索“业务网点”。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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