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持相关文书正本向大陆当地市、区(县)涉台公证处申办涉台公证书(并非每一个公证处都有权制发涉台公证书,所以要到涉台公证处申办),并说明“在台湾地区使用”。
(2)大陆各市、区(县)均有涉台公证处,可以拨114查号台查到当地市、区(县)政府司法局电话,再向司法局咨询涉台公证处的地址、电话。此外,也可以通过“中国公证网(http://www.chinanotary.org.cn/)”首页左下方的“全国公证机构查询”功能,查到当地公证处的信息,然后拨打该公证处电话咨询有无办理涉台公证书的业务,再去申办。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10-12348
北京市涉台公证书核验转递电话:010-86329961
北京市公证复查争议投诉电话:010-86329970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咨询电话:010-85197666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咨询电话:010-65544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