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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百问41:台胞去西藏旅游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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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不论客人人数多少,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台湾居民居住证不可用于出入西藏,如欲往西藏旅游,需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简称“入藏函”。

  台胞需联系能办理西藏旅游的旅行社申请“入藏函”,然后凭“入藏函”购买机票及汽车票并随团旅游。办理拉萨周边游的“入藏函”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将申请材料(一般为电子扫描版台胞证)交于旅行社,然后再由西藏旅游局审批;如到西藏其他地区旅游,如珠穆朗玛峰等审批时间会更久。具体事宜咨询旅行社。

  另外,不允许自驾前往西藏,也不提供台胞进藏自由行。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电话:0891-6835472

  西藏自治区台办电话:0891-63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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