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大陆居民同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应准备的材料有:
(1)北京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户口簿。
(2)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台胞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在“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系统”进行预约(网址:http://mzj.beijing.gov.cn),或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进行预约,再到北京区级民政局办理。
此外,还有电话、现场等方式进行预约,具体方式可网上搜索“北京婚姻登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