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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日期:2020年08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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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条 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市文化和旅游局)

  该奖项为国家级奖项,每三年一次,在北京工作的台湾同胞可以根据评奖当年文化和旅游部的相关通知要求,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进行申报。

  责任部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10-8515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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