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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日期:2020年08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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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 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大陆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1.按照《北京市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关键技术创新、标准制定、网络演进以及产业发展等领域的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联系电话:010-55578389

  2.网络建设是电信运营商的市场行为,取得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专业设计资质、通信总承包资质、监理资质(包含通信专业)的台资企业可参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投标,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可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工作支持。

  责任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

  联系电话:010-633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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