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台湾同胞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使用等方面与本市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1-1台资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
申报条件:
台湾同胞在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
办理程序:
台湾同胞在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有四种途径:
1.途径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需单位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在“单位网上业务平台”中进行注册并填报登记开户信息,已办理“法人一证通”的单位,可同时进行一证通关联,登记开户完成。单位即可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并开始缴存公积金;
2.途径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需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2份,2017年12月28日之前开户的单位,还应提供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单位登记开户;
3.途径三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办理。需是通过“北京市企业开办e窗通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在此平台办理企业注册的同时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及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
4.途径四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企业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bjrbj.gov.cn/csibiz/home/)进行注册,由企业按照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示依次录入缴存比例、经办人姓名、经办机构、缴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信息,第二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将自动完成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指导单位开展后续业务。
单位通过以上任一方式完成登记开户之后,均可通过委托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四种方式办理缴存。为便利单位缴存,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办理。
责任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根据开户途径不同,受理地点(方式)不同,详见办理程序
咨询电话:12329
51-2台湾同胞设立公积金账户
申报条件:
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方面与大陆缴存职工一致。
办理程序:
单位在给台湾同胞设立公积金账户时,需选择证件类型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证件内容如实填写个人姓名、证件号。单位为其缴存、提取公积金与内地职工手续一致。台湾同胞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目前采取的是职工单方自愿原则,即台湾同胞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若单位未为其建立公积金账户,员工可投诉该单位,中心将立案追缴住房公积金。
责任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参见51-1
咨询电话:12329
51-3台湾同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经适房、限价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共有产权房、危改拆迁或征收回迁房;
2.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台湾同胞及配偶首先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
3.在北京市内租房(在北京市内名下必须无房);
4.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5.离婚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积金;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程序:
申请提取公积金根据情形不同所需材料不同,具体可见中心官网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http://gjj.beijing.gov.cn/web/354307/354310/354312/index.html),或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以上提取均需本人将提取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在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责任部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包括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及68个受托代办银行网点,分布在北京市内各区内,具体地址、电话可见中心官网经办网点内容(http://gjj.beijing.gov.cn/web/bmfw/ywwdfb/index.html)。
咨询电话:12329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服务内容主要有:1.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包括个人贷款查询和月还款额预约、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自助政策咨询服务等;2.人工咨询服务(周一至周日,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22∶00)提供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业务政策咨询及服务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