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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来源:北京市台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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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等。入选市、区或园区优秀人才计划(项目)的台湾专业人才,在住房支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可享受相应政策。(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

  32-1.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北京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咨询部门: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千人计划)、市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万人计划)

  咨询电话:58540525,58540527;55568316

  32-2.申请参与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

  申报条件:

  加大京台两地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台湾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畅通交流渠道。台湾同胞可以按照战略科学家、全职工作、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创新创业类等具体要求申报“海聚工程”。

  办理程序:

  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北京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通过各区归口单位或者组织部门进行申报。

  咨询部门: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咨询电话:58540525,58540527

  32-3.申请参与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

  加大京台两地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台湾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畅通交流渠道,支持在京创新创业台湾同胞申报“高创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

  按照遴选工作通知要求,进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的申请。

  办理程序:

  按照中组部和北京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通过各区归口单位或者组织部门进行申报。

  咨询部门:市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

  咨询电话:5556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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