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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来源:北京市台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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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可被推荐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亦可参与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在京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市科委)

  有意向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京注册的独立法人,可随时关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kw.gov.cn,在通知通告栏目中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需按照项目的相关领域进行分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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