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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来源:北京市台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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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鼓励中关村示范区台资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市知识产权局)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1.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办理程序:

  网上办理时间不限;现场办理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8∶00

  1.本年度申报通知发布后,有意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网站www.zgcip.org.cn,进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填写申报书。附件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报告》是申报书的附件部分,按照给定的提纲填写,以“××公司知识产权工作报告.docx”为该文件命名,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以word格式文件上传。

  2.申报企业于初审完成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看申报书审核状况。审核通过的项目,于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对本年度通过初审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综合选出10个拟予以贴息资助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

  4.评审结果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办公会审议和网上公示,如无异议,将与10家企业分别签订《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协议书》,并完成资金拨付。

  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直属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大厦3层309室

  咨询电话:82356358转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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