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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来源:北京市台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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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鼓励台商投资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土地出让底价与大陆企业执行统一标准。(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鼓励台商投资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对适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有关政策的用地,不区分投资主体,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根据国家规定,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划拨、出让、转让三种方式:

  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出让方式分为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土地利用中心

  咨询电话:55595237

  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且已取得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供地方案; 2、新征用地完成征地补偿;3、项目用地已完成拆迁。

接收材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1、符合《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且已取得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划拨供地方案; 2、新征用地完成征地补偿;3、项目用地已完成拆迁。

补正材料通知书、划拨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合同签订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0个工作日

材料齐备,格式合乎要求,签章完整。

受理或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0个工作日

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材料完整、齐全,格式符合要求,签章完整,填报规范、准确,数据一致、不冲突、清晰、真实有效;(2)申请主体与材料批准主体一致;(3)项目征地面积与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匹配;不予批准的情形:不能满足所有必要的批准条件。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颁证与送达

发证

5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合同变更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已签订经营性用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了出让合同定金;2、申请人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确定的开发主体一致;3、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接收资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1、已签订经营性用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了出让合同定金;2、申请人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确定的开发主体一致。

补正材料通知书、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准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市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2、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落实预审意见;3、取得发改部门批准文件;4、取得规划部门用地及建设规模的批准文件;5、取得土地权属文件或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6、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土地使用权。

接收材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1、市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2、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落实预审意见;3、取得发改部门批准文件。

补正材料通知书、出让合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准(社会投资项目)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市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2、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落实预审意见;3、取得发改部门批准文件;4、取得规划部门用地及建设规模的批准文件;5、取得土地权属文件或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6、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土地使用权。

接收材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1、市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的批准文件;2、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落实预审意见;3、取得发改部门批准文件。

补正材料通知书、出让合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变更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已签订《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申请人与立项批准文件确定的项目开发建设主体、规划批准文件确定的开发主体、征地或划拨批准文件的主体一致;

3、属于工业项目用途改为科研、研发类用途的,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接收材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1、已签订《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申请人与立项批准文件确定的项目开发建设主体、规划批准文件确定的开发主体、征地或划拨批准文件的主体一致。

补正材料通知书、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7.在建工程(竣工)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批准按照竣工补办方式办理的文件; 2、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材料齐备;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或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且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4、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土地使用权。

受理或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6个工作日

予以批准的条件:除保障房经营性配套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应取得市规土委批准竣工补办的批准文件;(1)申请材料完整、齐全,格式符合要求,签章完整,填报规范、准确,数据一致、不冲突、清晰、真实有效;(2)不存在查封、抵押情况;(3)申请主体与材料批准主体一致;(4)时效性的文件资料均在有效期内;(5)具备申请在建工程(竣工)补办协议出让的其他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全部满足必要批准条件。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颁证与送达

发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5-8.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

  办理程序: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

5个工作日

1、材料齐备,格式合乎要求,签章完整。2、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3、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其中开发建设投资(不含政府土地出让价款)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25%,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4、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建设尚未竣工(已竣工的,到建设主管部门 完善房产登记手续后办理交易过户,不再按在建工程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

接收材料凭证

审查与决定

决定

15个工作日

1、材料齐备,格式合乎要求,签章完整。2、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3、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其中开发建设投资(不含政府土地出让价款)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25%,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4、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建设尚未竣工(已竣工的,到建设主管部门 完善房产登记手续后办理交易过户,不再按在建工程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

补正材料通知书、转让批准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颁证与送达

制证

9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书

发证

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中国土资源管理门户办事进度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55595237、891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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