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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考资格修改给真正意义上的港澳台生报名

编号  2022020211572383456

姓名

考生家长

留言时间

2022-02-02 1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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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18年5月30日下发教学〔2018〕4号文件【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6/s3111/201807/t20180704_341994.html 据文件内容附件(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工作是加强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重要途径,加强海外华侨青年对祖国了解增进感情重要方式,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港澳台地区和侨务工作的关心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联招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文件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提到(1)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的报名条件: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人员,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建议修改提议】 报名条件改为即日起香港、澳门、台湾三地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香港或澳门或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建议修改原因】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统计,香港人口趋势1986-2016年中34页,在2003年到2012年期间,内地女性因政策原因大量到香港生产为子女取得香港公民身份。此现象在对台招生学位数量如无法因应2003年到2012年内地赴港出生人口暴增进行相应调节情况下,将导致国家为加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台湾青年对祖国了解、增进感情设置的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举措遭到阶段性重大打击,对二岸交流融合伟业产生负面影响。 恳请国家领导根据2003年到2012年期间实际情况对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政策做出相应调整,稳固二岸文化情感交流融合工作。资料来源:(1)香港政府统计处 (2)香港人口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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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2-02-07 14: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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